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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延津县进城购房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持续完善“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继续延长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住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45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提高到65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购房群众无论是否在城区就业,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与现有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入学、转学政策;其子女接受公办职业教育或公办幼儿教育的,享受现有居民同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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