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潍坊广电新媒体讯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今年我市重点提出了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的工作思路。近日我市出台的2023年助企惠民政策清单中,也对绿色低碳转型的一系列惠企政策进行了梳理总结。

项目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政策清单中规定,对年度新增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到账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外资项目,纳入项目库,积极争取申报省级重点外资项目,申请国家和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积极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煤耗指标,其中新兴产业类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积极申请省对各市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优先保障重点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能源设施如确需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关停的,应提供替代方案。对年度增资和新设立外资项目当年到账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市县两级优先提供用地、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等要素指标保障。

同时清单中还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单体项目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燃气机组自发自用电量,免收系统备用费。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 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此外我市还将依法统筹使用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省、市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优化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推进环评审批试行承诺制,结合产业园区实际落实环评打捆审批。产业园区需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

38条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