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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汇网获悉,8月4日,中国证监会国际部要求萝贝电动车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其中涉及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主要运营实体的具体确定依据、与许华剑等关联方借贷资金往来的相关背景及还款计划等方面。据悉,萝贝电动车已向美国证监会(SEC)递交招股书,拟在纳斯达克上市。
中国证监会请萝贝电动车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你公司与许华剑等关联方有借贷资金往来,请说明相关背景及还款计划,以及是否会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前述款项。
二、关于境内运营实体,请说明:(1)境内主要运营实体的具体确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主要运营实体占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具体比例等;(2)北京萝贝的注册资本未缴足是否会对其正常业务开展及债务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请说明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据公开资料披露,萝贝电动车是一家位于江苏无锡的电动车制造商和销售商,公司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越野四轮穿梭车,如高尔夫球车和供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代步车。
公司亦为客户提供汽车资讯及娱乐软件开发及设计服务,但不独立向终端用户提供车载娱乐服务。通过利用公司在连接、多媒体交互系统和人工智能方面的前沿技术,公司将为用户提供方便、实惠和愉快的驾驶体验。
2020-2021年,公司营收分别为922.80万美元、1412.85万美元,同比增速达53%,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60.77万美元、166.19万美元;而在2021年、2022年的前6个月,公司营收分别为831.44万美元和548.94万美元,净利润分别为99.54万美元和13.64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