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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陆续出台利好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深圳市住建局昨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到,拟上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80%,并重点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通知,包括暂停执行住房限售政策,鼓励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深圳征求意见稿提出,阶段性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自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职工提取该期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非本市户籍)或者青年人(35周岁及以下)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征求意见截至今年8月15日。

郑州八部门发布的通知中提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这意味在郑州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直接出售。

通知还提及,做好金融信贷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该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适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政策,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施差异化倾斜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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